1.注冊泰國公司要繳納增值稅嗎
2.泰國免征增值稅的情況
3.泰國增值稅稅率
4.泰國增值稅稅基
2.泰國免征增值稅的情況
1、年銷售額未達180萬泰銖;
2、銷售或進口加工的農產品、牲畜以及農用原料,如化肥、種子及化學品等;
3、銷售或進口報紙、雜志及教科書;
4、以下類型的服務:
國內外陸路運輸、公立及私立醫(yī)院或診所提供的醫(yī)療服務、公立及私立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、審計及法律等專業(yè)服務、租賃不動產服務。
5、業(yè)余運動、圖書館、博物館、動物園等文化體育服務;
6、服務性質的就業(yè)勞動,研究、技術服務以及公共藝術家的服務;
7、根據(jù)進口到出口加工區(qū)(出口加工區(qū))的工業(yè)產權法和“關稅法”第4章免除進口關稅的貨物;
8、由泰國海關總署管理的將被轉出口并退回進口關稅的進口貨物。
9、其他文化宗教服務以及政府類型的服務。
3.泰國增值稅稅率
泰國增值稅率的普通稅率為7%。任何年營業(yè)額超過120萬泰銖的個人或單位,只要在泰國銷售應稅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,都應在泰國繳納增值稅。進口商無論是否在泰國登記,都應繳納增值稅,由海關廳在貨物進口時代征。
以下類型的業(yè)務目前泰國實現(xiàn)增值稅零稅率:
1、出口商品一律為零稅率;
2、符合相關規(guī)定的泰國提供的、境外受益的服務;
3、從事國際運輸?shù)娘w機或海船;
4、向政府機構或國有企業(yè)提供的境外援助項目的貨物和服務;
5、向聯(lián)合國及其機構以及大使館、總領事館和領事館提供貨物和服務;
6、在保稅區(qū)之間或位于出口加工區(qū)的企業(yè)之間提供貨物和服務。
4.泰國增值稅稅基
增值稅的稅基是收到的或應收的貨物或服務的總價值。價值是指貨幣、財產、付出的代價、服務費用或任何其他可以計量的利益形式。稅基還包括所產生的其他稅費。稅基本身不包括增值稅,也不包括任何折扣或補貼(在稅收發(fā)票中明確顯示折扣或補貼時除外)。
進出口增值稅稅基公式如下:
進口增值稅稅基=到岸價(CIF)+進口關稅+消費稅(如有)+其他稅費(如有);
出口增值稅稅基=離岸價(FOB)+消費稅(如有)+其他稅費(如有)。
增值稅應納稅金額=銷項稅-進項稅。
如果月度進項稅額超過銷項稅額,納稅人可以申請現(xiàn)金退稅或以后月份留抵扣銷項稅,對于零稅率的企業(yè),每月都會發(fā)生進項稅,對于此部分的進項稅可以留底以后會發(fā)生的銷項稅,留抵期限為6個月,或者申請退稅,申請退稅期限為納稅義務發(fā)生起的3年內。
增值稅必須每月申報并繳納稅額,增值稅申請退稅同申報繳納時間一致,必須在下個月的15日前提交給地區(qū)稅務局,如果納稅人擁有多個分支機構,除非得到納稅人總部所轄稅務局的批準,否則每個分支機構都必須分開申報繳納稅額及申請退稅。
涉及稅收方面的領域都是相當復雜的,一定要非常專業(yè)的人士來做這項工作,避免錯算漏算,導致錯報。